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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為什么會有那么多攝像頭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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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乎 高贊問題 “羅布泊四個人不下車會死亡嗎?” 的回答,引申出另一個問題“中國為什么會有那么多攝像頭?” ,這個回答雖然不能回答這個問題,但是這個現象讓或多或少讓所有普通人受益,不是嗎?

我對我的孩子的教育是,永遠不要和任何沒有過命交情的人去沒人的地方。

叫你去學校后面的小樹林,不去。叫你夜里去操場,不去。叫你去屋頂,不去。叫你去賓館房間,也不去。甚至叫你到小區綠地的高草叢里,你都不要去。

如果小區綠地的高草叢里正好有一口井,那個人趁你不注意把你推進井里。除非你是故事里的男主角,否則你死前不會有人來得及救你。除非攝像頭正好拍下來,否則也沒有任何人能證明你是他殺。

這個世界很安全,這完全是一個假象。事實上只有人多的地方相對安全,人越少越不安全。

任何沒人生活的地方都極度危險。

哪怕這個地方離人很近。比如公寓大樓的樓頂,看起來離人群很近。實際上很多大樓的樓頂根本沒什么人上去。美國的藍可兒案,被害人被扔進樓頂水箱里淹死,警察找了數周毫無發現,直到酒店的客人們聞到水管里的水發臭投訴,才發現人在水箱里都泡爛了。

我上初中的時候,學校背后是一片荒山,山上有很多被盜掘過的墓坑。有一回有一個學生失蹤了,學校組織老師和家長以及村民地毯式搜索,找了一個星期,最后在一個裸露的墓坑里把人找到了。當時連日下雨,墓坑里水積了一米多深。法醫解剖說人是淹死的。

但人是怎么掉下去的?是自己一個人跑到墓坑跟前跳下去的,還是跟同學一起上山,被同學推下去的?只要推他下去的那個人不自己自首,沒人會知道。世界上沒有那么多柯南,絕大部分警察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如果沒有實證能證明是兇殺的話,多一起兇殺案對誰有好處?

所以很多找不到實證的兇殺案都是當作意外,不了了之的。

以前榆林市的市郊是一片沙漠,那片沙漠在半夜的時候經常有車進去,進去干什么呢?我們學校的一個學生,就因為在網吧上網時得罪了人,差點在那里被活埋掉。天可憐見,他的一個親戚在網吧發現他被人帶走,看出不對頭,一路打車從后面跟著,才把他救下來。警察過去的時候,現場坑都挖好了。

如果那個親戚沒跟上去,他被人扔進坑里一埋。就那片荒漠里,只要兇手不往出供,誰能證明受害人被埋了?你以為警察真有本事把一個區域掘地三尺去找人嗎?

別說荒漠了,著名的操場埋尸案中,連操場的地都沒人會去掘。也就是因為別的案子趕巧了被供出來才順便破個案。

如果你處心積慮想沒有后果的弄死一個人,你可以邀請他組隊去羅布泊。在羅布泊弄死一個人太簡單了,只要把他的車弄壞,再讓他落單,他就死了90%了。等家屬知道他失蹤了,報救援隊,他早成干尸了。如果你做不到什么精心設計,就算把他一榔頭敲死,就地埋了,誰能找得到尸體?就說他一個人找水去了,或者出去逛了,然后找不到人了,就行了。誰有本事把羅布泊掘地三尺?誰有本事一定能在羅布泊找到一個失蹤的人?只要沒有明顯的證據證明這個人被殺了,那他就是個失蹤人口。

說實話我過去的一些經歷告訴我,要想相對安全,多在監控底下待著。

如果沒事就想去沒人的地方探險,老實說,死掉太容易了。甚至死了以后連是被害的還是自己蠢死的都弄不清。為什么兩輛車說壞就全壞了,為什么汽油柴油都能弄錯(那味道是有明顯不同的)。誰也弄不清,誰也不在乎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
死了人,只要活著的人口供大致一致,也沒有構成兇殺的證據,警察是不會沒事找事的。

羅布泊里,誰都找不到證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