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姐弟恋的陷阱:我觉得这女的本质上就是抢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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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单说,上海,这么一个事儿,事发於2018年,话说一女的,时年36,就是当年她36岁,离婚的,还带孩子,这女的离婚带娃。

这女的打顺风车,这不就认识了这男的,这男的当时23岁,小伙子,没结婚,当兵刚退伍的,说白了没哈社会经验,而且还是上海的拆迁户。

我开车你坐车,这不就聊天吗,短短的行程啊,这女的觉得机会来了。剧情按着剧本走,女的要求留下联系方式,然后这女的日后主动接近这男的,说白了就是勾搭。

这男的啊,小白一个,你想他能抗住这老家伙的勾引吗?女的36岁,正风骚的年纪对吧?说老不老,可以说是风华正茂,女的36,正是最有魅力的年纪。

你想想一老女人追一小伙子,那还不老太太宅芹菜——手掐把拿啊?那还不水缸里抓王八——手到擒来对吧?

俩人认识,然后一起那个,你懂得,然后迅速结婚,也就是扯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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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说这男的,上海的拆迁户,其实分的也不多,就两套房子,一套大的一套小的。大的自己住,这男的和他父母,三口人一起住,小的出租,补贴家用吧。

俩人不扯证了吗?然后这娘们儿就说,咱女儿不得上个好学校啊?干脆把户口迁你家去得了,最好房子,我们也能占点份额,这不上学就踏实了吗?这男的也没琢磨别的啊,都是自家孩子,迁就迁吧,中——

然后这娘们的歪心思,一步步加剧,一开始说把你们住的大房子过户在你名下,以后少交税,要不你以后税都交不起。

这男的父母不干,死活不同意,但是架不住这男的软磨硬泡,最终房子变成这小伙儿的了。

房子过户到下伙子名下4天以后,您看好了才4天,女的就等不及了。女的要加名,加我名,过着踏实对吧?不但加名,而且还规定了份额,我99%你1%。就是最终这个房本儿啊,男的只占1%女的占99%。男的觉得,你是我媳妇,是吧,咱俩一家人,无所谓。

严格按剧本走啊。没多久,女的提出离婚。按程序到了法院,男的不同意离婚,法院调解,认为你们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,判决不予离婚。这是第一次,没离成。

第二次,女的又提离婚,男的一看,得,算了吧,强扭的瓜不甜,散吧。男的也没在意,关键是这两次离婚,女的都没提房子的事儿,男的觉得离婚,你就走呗对吧?

要不说这女的善于算计呢,她是故意迷惑男的,故意不提房子的事儿。

婚离完了没多久,女的拿出房产证,上面赫然写着,女的占99%,你只有1%,出去,滚犊子。

我说最终结果啊,法院判决,意思是你们婚姻存续期间太短,因此这个99%的份额法院不支持。但是,也没亏待这女的,法院判决男方给这女的50万让女的有多远滚多远。

最终结果,男的花了50万,房子保住了。按说,这娼嫖的,其实不便宜对吧?

这女的还不服呢,上诉到上海一中院,一中院也没惯着这女的,咔大戳子一扣,四个字儿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!

我个人看法啊,这个判决已经非常棒了,如果真的按证据,人家99%你1%,你就得滚蛋,你一点说的都没有对吧?但是,我依然认为法院判决有瑕疵,这个不应该按民事判,而是应该按着刑事判,女的其实涉嫌诈骗,不但她一分得不到,按着金额,这女的够牢底坐穿的钱数了。如果法院按刑事追究这女的诈骗,那才是真正公正之判决。当然了这是我的独家看法,不代表其他啊!

OK就到这,感谢大家!

09-04-2026肥猪满圈於承